2008年2月12日,在美国由徐文立负责的“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海外)公开发表一则《声明》,《声明》头一段这样写到:“日前来自国内的消息证实,中国民主党旅泰组织成员罗雄基先生,已于2007年7月遭中国广东公安部门拘押,导致其被拘押的直接原因是,罗雄基于2007年在泰国参加了“六•四”纪念活动。除此之外,经罗先生的姐姐证实,罗先生的被捕还与其多年来长期从事民主运动,并公开发表批判中共的文章有关。目前,只知道罗雄基被关押在广州市花都区第三看守所,更详细的信息无法获知,罗先生的姐姐也已经被警告,不得向外界传递任何关于罗雄基的消息。”
我作为一个同“中国民主党”的任何团体都从来没有来往,也从来没有关心过“中国民主党”情况的人,看到这个《声明》的第一段就觉得有问题。问题是:既然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海外)了解罗雄基的姐姐已经被公安警告“不得向外界传递任何关于罗雄基的消息”,为什么这个团体的公开《声明》中还要说“经罗先生的姐姐证实,罗先生的被捕还与其多年来长期从事民主运动,并公开发表批判中共的文章有关”?为什么不象《声明》一开始那样说“来自国内的消息证实”,却偏偏要说“经罗先生的姐姐证实”这句多余的话呢?这不是给罗雄基的姐姐造成不利吗?这不是令人怀疑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海外)利用发表《声明》的公开途径向中共政府传递消息来源的情报吗?
2008年2月20日,中国民主党旅泰党部负责人蔡欲亮公开发出了谴责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海外)和徐文立的文章,蔡欲亮在文章中谴责说:
1、小罗参加中国民主党旅泰党部外界 不知,这不是给中共提出情资吗?
2、小罗参加6.4纪念活动外界不知,这不是给中国提供证据吗?
3、小罗参加民运多年外界不知,这不是给中共提供情资吗?
4、小罗在泰时,根本没有公开发表批判中共的文章刊在什么报刊和网站上,这不是让他“罪加一等”吗?
5、小罗在泰过时,没有撰写众多抨击中共独裁、传布民主思想的各类文章刊在哪家报刊、网站上,这不是让他“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吗?
蔡欲亮还指出:“小罗如有以上5点,也不应该上网公布,有害无利,这不是落井下石,出卖他吗?
蔡欲亮在文章结尾气愤地斥责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海外)和徐文立“给共特当义务间谍--亲痛仇快”。
有人也许可以争论说罗雄基确实在泰国公开了自己的民运活动,也公开发表了文章,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海外)和徐文立只是在发表《声明》的时候缺少保护罗雄基的考虑。但是,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海外)在《声明》中提到罗雄基姐姐这样极不合情理的做法,则很难让人相信是一种疏忽。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如果实际效果是有人给中共当了间谍,这个间谍不见得只是“义务”的!
附:中国民主党旅泰党部负责人蔡欲亮文章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