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之前,我曾在《“言论自由”要求政府保护相冲突的任何一方》中说过,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政府不能因为个人的言论和思想而惩罚人,政府还要保护每一个人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我特别在文章最后指出:政府保护每一个人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包括了要保护思想和利益相冲突的任何一方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今天,就“法拉盛事件”中法轮功团体同法拉盛的的居民、商家、当地美国警察局和纽约州、市民选议员的冲突,进一步说明一下我对“政府要保护每一个人的言论自由的权利”问题的看法。
对法轮功团体来说,他们在美国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一直没有出现过问题,美国政府不会禁止法轮功团体的言论自由,而法轮功团体的言论自由一直在美国得到很充分的保护。下面是我所看到的这场“法拉盛事件”问题的症结:
首先,法轮功反对法拉盛的华侨组织对四川地震捐款,这是法轮功的言论自由。没有人不允许法轮功的这种言论自由,法轮功的这种言论自由在美国受到充分保护。
第二,这一次,法轮功的言论自由遇到了公开的、规模很大的反对声音,法轮功团体的做法和说法,遭的了抗议。很清楚,抗议法轮功的人也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抗议法轮功的人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也受到美国政府同样的保护。
第三,法轮功团体不能接受抗议法轮功的人也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他们的说法是因为法轮功受到了中共政府的迫害,所以在美国反对法轮功就是“亲共”,就是“中共帮凶”。由于反对法轮功的人不像法轮功团体是有组织、有经验的,在法轮功团体的故意挑衅和激怒下,暴力冲突事件发生了。
第四,法轮功团体借暴力冲突事件发生,要挟美国警察禁止反对法轮功的人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法轮功团体的理由是:这些反对法轮功的抗议者都是中共间谍、中共帮凶和中共领事馆收买的人。法轮功给抗议法轮功的人定这些罪名的目的,就是想借美国警察之手禁止反对者和抗议者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五,法轮功团体在美国这个成熟的民主、法制和充分保护任何人的言论自由的权利的社会没有得逞,于是法轮功团体恼羞成怒,他们开始指责美国警察中有人遭中共收买,他们开始指责美国民选的议员遭中共收买。
其实,法轮功团体一直口头上主张宗教自由、结社自由、民主自由、言论自由,等等自由,但是法轮功团体(还有少数领导人根本对什么是民主和自由一窍不通的民运团体,如“中国民主党美国总部”和“中国民主党世界同盟”)的思想观念根本就不是美国社会的民主自由的思想观念,他们根本就不尊重,也不接受反对者也同样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反对者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在民主自由的社会也得到相同的保护。这一次,法轮功团体和那几个挂羊头根本就没有肉卖的所谓民运团体和民运人士,暴露出了他们完全是不懂得,在一个自由民主社会,政府必须是保护任何人的,包括相互冲突的任何一方的,言论自由的权利的。
我认为,“法拉盛事件”是一个认真学习自由民主思想和理念的活教材。我们要了解,政府保护整个社会每一个人的言论自由是不分政治立场的,希望法轮功能够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