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府总是强调要吧“社会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这说明中国共产党政府认为,在中国社会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中国共产党政府所认为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指的是那些对其一党独裁的制度造成威胁和压力的事情,现在我们就来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第一个例子,法轮功。法轮功,目前在中国共产党政府看来是最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但是,如果中国共产党政府允许宗教自由,那么法轮功当初也不会有“包围中南海”这样的抗议行动了。法轮功当初“包围中南海”的抗议行动,实际上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政府不允许宗教自由所引起的,所以这是中国共产党一党独裁制度的问题,不是法轮功的问题。
第二个例子,正义党。前些日子,中国公安对我在长春的父母说我们正义党是一个“反华、分裂和恐怖”团体,我们在美国对国内的人造成的影响,会造成中国社会的“不稳定”。但是,如果中国也向美国一样,如果是允许多党竞争,允许批评和监督政府的团体合法存在的话,中国民主正义党这样的团体,就不会被认为是什么“不稳定”因素,这种“不稳定”因素根本就不是对社会的“不稳定”,只不过是对中国共产党所坚持的一党独裁的“不稳定”。中国共产党继续坚持一党独裁,如果有一天造成了中国人民选择用暴力革命的手段来推翻它的话,社会当然就不稳定了,但这种社会不稳定的根源,还是在中国共产党本身,是因为中国共产党要坚持一党独裁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