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国是个穷人,我在美国也是个穷人。如果有个人说要无条件地送给我一百万美金,我会不会接受?当然我会接受。
但是,如果有人问我,我会不会支持政府强迫百万富翁分一百万美金给我,因为他富有,我穷,我比他更需要一百万美金,我会说:我不会接受这种想法。就算我急需钱,比如看病,需要一百元,有人送我我肯定要,但没有人送我,我不会认为任何人做错什么。
我的基本想法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取得自己的利益,获得自己的需要,只有自愿的交换才是正确的,工作是靠劳动力去交换,做生意时靠提供别人需要的物品去交换,当房东说靠提供他人居住的地方去交换,总之,必须是自愿交换去取得自己的利益和需要,才是对的。把自己的利益寄托在损害他人利益上,寄希望于政府的权力来强迫比自己富有的人不自愿地把利益分配给自己,都是错的。
我不富有,但我说的话,完全出自我的良心。因为中国共产党搞的“社会主义制度”是通过政府的权力强迫一部分比较富有的人把利益交给政府来控制,按照理论上把这些利益分配给穷人(实际上现在共产党只是把巧取豪夺的利益分配给自己了),是错的,所以我不富有,我也一样反对中国共产党的这种“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