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正义党的许多具体主张中,我最喜欢的是我们有关“民主必须保护少数”的主张。
我喜欢“保护少数”的主张,不仅仅是因为我是中国的少数民族,我特别注意有关“少数”的主张,还因为我知道“民主必须保护少数”才能够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侵夺和仇恨,只有“保护少数”,社会才能真正的做到和谐。中国共产党主张是“多数”可以对“少数”实行“专政”,而胡锦涛提出要在中国建立“和谐社会”的政见,这只能是骗骗人,在中国是根本不可能的。
我建议,我们有必要把这一主张写进我们正义党与众不同的主张中去,因为我发现,在海外主张要追求民主、自由和人权的人中,经常有在思想上和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观念一模一样的人,他们认为“多数”是可以侵夺、伤害或是仇恨“少数”的。比如,有些反对中国共产党政府目前体制的人,他们认为中国社会“贫富不公”,他们总是以中国人口的“多数”没有公正公平地享有中国经济改革的成果说事,这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思想。又比如说,反对中国共产党政府目前体制的人,常常说中国共产党目前在中国不能代表“多数”,只能代表少数既得利益集团。
我也反对中国共产党目前的制度,但我认为我们不能拿中国共产党本来就是错误的“多数”、“少数”来说事,这个问题的关键于:原则上,是保护还是不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和私有财产权,中国共产党的原则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人民民主专政”,允许“多数”去侵犯“少数”的权利和利益,而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资本主义社会却是不允许“多数”去侵犯“少数”的权利和利益的,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我们要主张“保护少数”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