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美国来举例,美国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美国没有什么“民族自治”,美国只有地方自治,地方自治同时也削弱了中央集权,地方自治显然是美国民主的一个重要部分。
地方自治以地理位置为划分标准,而不是以民族人口的比例作为划分标准,如果一个地方某个民族人口相对集中,那么这个地方的“地方自治”同时也包含了“民族自治”,而这样的“地方自治”却就不会对哪一个民族造成不利,这才是比较能够公平的自治方式。
“民族自治”必须在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才能够被允许“自治”。但是,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大,少数民族也不例外,少数民族集中的地方,少数民族的人口的比例正在慢慢缩小,“民族自治”总有一天会不复存在。
在少数民族实行“民族自治”的地方,地方政府为了保持住“民族自治”,从而可以从中央政府继续得到各种补贴和优惠,便开始了一些限制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政策。
在延边朝鲜族自治洲就出现了政府通过政策限制朝鲜族人家庭的孩子进入汉族学校的事情,政府希望通过让朝鲜族人的孩子一天只能学习一到两小时的汉语课,其他课程全部讲朝鲜语,使用朝鲜语课本,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这样,造成朝鲜族人今后无法在中国其他地方有足够的机会和生存竞争能力,希望这样来维持住朝鲜族人在延边继续保持人口集中,从而继续能够维持“民族自治”。
所以,我们必须反对“民族自治”,我们应该提倡的是“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