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反对施明德发动人民静坐倒扁的论者,无不肯定“上街行使自己的游行示威权利”是合法的。
台湾的民主制度刚刚创建不久。尽管如此,它有着一套由泛蓝主导所制订出来的合法罢免总统的机制;社会上有着泛蓝主控的自由传媒;司法方面也有一套揭发、调查、起诉腐败官员的机制。这三种机制运作得还好。如果它们有可能走偏了,那一定偏向专政独裁超过半个世纪的泛蓝、而非执政才六年的泛绿。
通过立法院,泛蓝已依法提出罢免案,没有人因而受到迫害,投票依法举行,票数依法统计,因为没有超过三分之二,罢免案没有通过。而反腐机制也一个一个依法动了起来,没有任何人敢加以干扰。约谈、侦调、收押、交保、提高交保金、……等等,一切依法进行。这在在证明台湾的民主是可以信任的,是值得保护而且进一步依法修护的。
在这种游戏规则和社会势力完全没有偏向泛绿的现状中,如果发动群众运动只是要来催促修护游戏规则,那是很有建设性的,如果是要来改变法治的结果,让它满足部分人民的愿望,那就是在耗费国家人民的社会成本,其动员的合理性就值得斟酌了。
在象台湾这样的分裂的社会,如果施明德的倒扁静坐可以号召100万人,我敢保证对手毫无困难地也可以号召出同额或者更多的反制人群来进行对抗。因此,巨大规模的“械斗”的发生是可能的,也是容易的。另外,施明德自己就曾经说过,来自任何方面的谋杀都是可能的。所谓的任何方面,可想而知是指泛绿、泛蓝、甚至泛红、真红!万一真的有一个不管来自何方的极端分子,突然枪击施明德,台湾的情况会变成怎样呢?──我之所以提到这些,是要提醒大家:施明德的倒扁活动所导致的社会成本可能是巨大的;它所能造成的社会后果还可能是致命的。
[摘自洪哲胜博士在《民主论坛》上发表魏京生先生《台湾当今的反腐民主运动对台湾的民主发展意义重大》所写的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