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高智晟发起的接力绝食活动是针对警察暴力和警匪勾结施暴等侵犯人权的行为,显然已经从特定和个案意义上的“维权”活动,上升到了典型和普适意义上的“人权”活动,属于“人权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在有关这项接力绝食活动上再把参加接力绝食活动的人士称作“维权”人士,他们应该被陈作是“人权斗士”。高智晟发起的这项活动的积极意义是显然的,我要公开表示支持,我相信我的话也代表了正在征文讨论“维权”问题的中国民主正义党。
但是,我要提请发起和参加这场接力绝食活动的国内人权斗士们注意,接力绝食“24小时”的方式有问题。
我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做了好多年的生意,在那里我遇到过一个犹太人,根据犹太人的宗教,每星期五日落到星期六日落他们都要斋戒并向上帝祈祷,斋戒期间不能进食,斋戒时间正好是“24小时”。
我猜想中这场接力绝食活动的发起人和众多的参与者都没有直接接触过犹太人,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凡是有犹太人比较集中居住的地方,凡是同犹太人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犹太人的这个宗教习惯。
我认为,绝食是以一种自己的身体受苦的抗争方式来争取同情、引起重视并表示决心,但是在了解犹太人每个星期都斋戒“24小时”的话,中国人权斗士的“24小时”接力绝食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这场接力绝食已经得到大规模的支持和报导,我担心有人会质疑众多的国际支持是不是都很无知,怎么没有人提醒一下呢?所以我认为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很重要。
另外,“24小时”接力绝食就是在不了解犹太人每周斋戒宗教习惯的中国人眼里效果也会打折扣,从中国传统道教修仙方式演化出来的“辟谷”已经成为一种很多人就是不做也了解的养生之道,一般情况下,坚持“辟谷”的人都选择辟谷24小时,正好也是24小时不进食。
接力绝食24小时,正好同犹太人每周斋戒24小时的宗教习惯和中国人辟谷24小时的养生之道在形式和时间长短上一模一样,我认为这是这场活动的美中不足,应该考虑修改。
我认为,在海外从事在中共政府的领事馆面前举行每周一次的“马拉松示威活动”意义不大,但在中国大陆如果能够有人组织起来坚持“马拉松接力绝食”为争取中共政府尊重基本人权则意义重大,“马拉松接力绝食”可能在改变中共有关制度上作出有历史意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