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运对中共进行“有罪推递”对自身危害极大


Piao Yinglian中国民主运在同中共专制独裁的斗争中,我们要能够以弱敌强、以少胜多,我们能够运用、并且能够真正起作用的优势并不是我们在国外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也不是我们在国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我们可以自由地发挥我们在信仰、思想、信誉和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如果用战争来形容民运同中共的斗争,信仰、思想、信誉和文化是我们能够胜过敌人的武器。其中,信誉这个武器同其他武器同等重要。

中国民主运动主张、提倡和强调政府要按照国际人权准则行事,在谈到人权问题的时候,我们经常在司法层面上反对中共对嫌犯进行“有罪推递”,我们也经常在政治和文化层面上反对中共对百姓“有罪推递”。反对“有罪推递”,主张“无罪推递”是我们中国民主运动主张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假如我们中国民主运动对中共采取“有罪推递”的态度来“反共”,那么中国民主运动就自打嘴巴了,中国民主运动就丧失了信誉,这是对我们中国民主运动自身危害极大的。

法轮功组织揭露有关中共在辽宁苏家屯集体屠杀几千名法轮功学员并出售了这些被屠杀者的器官,中共政府公开否认,美国政府指派官员调查之后表示:“在赴该地查看期间,美国官员得到允许进入整个设施和场地,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这个场所除作为正常的公共医院发挥作用外被用作其它用途。”

按照无罪推递原则,我们不能就此指责中共政府屠杀法轮功学员,我们也不能就此指责中共大规模地出售了被屠杀者之后再毁尸灭迹的罪行,我们不相信中共,我们表示怀疑,我们要求调查,我们都必须在“无罪推递”的原则之下来表达我们的观点,就象美国国务院说的:“美国仍继续关注中国镇压法轮功学员的问题和有关摘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报导。”这就使在“无罪推递”原则下的表达,这样的表达就没有任何不恰当之处。

当美国政府指派人员对法轮功组织揭露的“苏家屯事件”进行调查“没有发现任何证据”之后,除了要求进一步调查和继续要求大家给予高度关注之外,任何在这个问题上对中国进行“有罪推递”的指责,如果是代表民运、人权团体,如果这样指责的是民运、人权团体的领导人,都会是不恰当的,并且对民运、人权团体和领导人自身的信誉伤害极大。

摆在我们面前的选择实际上很简单:我们究竟是要实现最终结束中共一党专制独裁,我们还是要尽情发泄而图一时痛快呢?

参考:《美国国务院谈中国法轮功问题》
http://cdjp.org/Articles/article.php/234



author:   朴英莲:      source:  正义党:    last updated:  04/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