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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陈先生一九八七年退伍,分配在黑龙江省的一个边境小城市的医院安置工作。在工作上他发现该市的市政府某主要领导在医院疗养期间调戏女护士、无病装病获取贵重药品供人贩卖牟取私利,对其他职工表示抱怨,遂遭到该市领导的长期报复。陈先生九三年被迫离开该医院的工作到中国南方的湖南省居住,并且在当地与湖南的女子结了婚。然而,陈先生离开原来工作的黑龙江省的小城市七年之中,该市的公安单位在市政府个别主要领导的影响下,就是不让陈先生的户口迁移到湖南去,也不开任何证明文件让陈先生在湖南取得“暂住证”。
七年之中,陈先生虽然妻子和孩子都在湖南,却在制度上属于“盲流”,除了无法找到工作之外、还十多次被当作“盲流”被收容,其中两次收容单位根本不听他的争辩,就将他遣送回黑龙江老家。陈先生和他的家人走了七年的上访之路,无论是请求公安单位,还是退伍军人安置办,都没有办法解决问题。
陈先生终于忍无可忍,指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的是腐败的政府官员和违反集体人权的户口制度,而不是国家和人民!他在离开中国之前,将自己的遭遇和上述看法写成文字,寄给了过去的战友、首长、同事、领导以及一些政府有关部门,他要求现役的军人好好思考一下,他们在保卫什么,退役之后会面临什么样的待遇。
去年七月,陈先生偷渡离开中国,抵达美国。临上飞机之前,他把所写的文字投寄了出去。然而,陈先生抵达美国之后,没有一个有效的证件能够证明他究竟是谁。他需要一份户口所在地的司法局开的“出生公证书”。
中共当局以陈先生扰乱军心的罪名要求成先生去“自首投案”等借口拒绝办理陈先生的“出生公证书”。
[行动策略]经过将近一年的努力,所有争取中共政府给陈先生出具出生公证书的努力都失败了。而没有这一份出生公证书,给陈先生在美国继续居住带来极大的困难。难道,中共政府的迫害之手就这样能够伸展到美国吗?
今年七月初的一天夜里,陈先生在朋友徐先生的策划和指导下,给家乡的公安局打去一个电话,陈先生在电话中告诉对方:“如果十天之内不给办理出生公证书,我将立即在美国的中国民主党、正义党、人权组织的帮助下,到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联合国和各大报社去求得舆论的帮助。看看是我得不到出生公证书的损失大,还是中国政府的损失大。”徐先生在电话中告诉对方:“事情搞搞大,中央知道了,也许你们这个地方有人会丢官位,好好考虑考虑。不知道我们是谁?你是公安局的还不好打听打听我们到底是谁?”
这通电话,与其说指望能够起点作用,通过施加压力的办法让中共政府给陈先生办理出生公证书,倒不如说是为了出一口怨气。但是,这通电话产生的效果确是戏剧戏的:
第二天,公安人员就到陈先生的家属那里去“了解情况”,完全否认公安说过要陈先生去“投案自首”,并且说办理公证书的事情属于司法局管,政府从来没有干涉过,不给陈先生办理出生公证书,并且下令陈先生的亲戚第二天去市公证处搞清楚,如果那位亲戚第二天不去把事情搞清楚,就要以造谣攻击中国政府论处。结果那位亲戚去了,公证处出来接待的是一位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头头,他不耐烦那位亲戚讲述过去多次为此事遭到拒绝的经历,立即收取了照片和材料,并让去收银处交钱,不久,一份陈先生的出生公证书终于到手了。
[结论]民运组织向中共政府施压,在目标具体、明确、压力恰当的情况下,是可以达到目的的。如果不向中共政府施压,则等于任中共政府欺压而不反抗,如果施压的力度过头,比如本例中不是打那通电话,而是立即诉诸国际舆论,造成对抗,则目的也会达不到。
作为民运干部和领导,在组织群众争取权益,向政府施加压力的行动中,压力的力度需要恰当,需要以替群众争取到所要的为目的,让群众得到了所要的东西,你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就会上升;相反,如果把事情搞过头,造成群众与政府对抗,不能够让群众得到所要的东西,你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不升反降。
(作者:石磊、徐福,原文标题《陈先生是如何取得“出生公证书”的?》,2001年8月1日发表于本校网页,文中的“陈先生”即本党的陈树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