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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君子”法庭辩护词(1937年6月11日-20日)
(第一次审理)
审判长:“你赞成共产主义吗?”
沈钧儒:“赞成不赞成共产主义,这个提法是很滑稽的,我请审判长注意这一点,就是我们从不谈所谓主义。起诉书竟指被告等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的主义,不知检察官何所依据?如果一定要说被告等宣传什么主义的话,那么,我们的主义就是抗日主义,爱国主义。”
审判长:“抗日救国不是共产党的口号吗?”
沈钧儒:“共产党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共产党抗日,我们就不能抗日吗?审判长,被告不能明白。”
审判长:“那么你同意共产党抗日统一的口号了?”
沈钧儒:“我想抗日统一,当然是人人所同意的。如果因为共产党说要抗日,我们就必须要说‘不抗日’;共产党说统一,我们就必须要说‘不统一’,这样一种说法,是被告所不懂得的。”
审判长:“共产党真能抗日吗?他们一面主张抗日,一面主张土地革命,你晓得吗?”
沈钧儒:“这要问共产党,我不知道。”
审判长:“你知道你们被共产党利用了么?”
沈钧儒:“假使共产党利用我抗日,我甘愿被他们利用;并且不论谁都可以利用我抗日,我都甘愿被他们为抗日所利用。”
审判长:“组织救国会是共产党指使的吗?”
沈钧儒:“救国会会员很多,是否有共产党,无从知道。对于入会之人,不能问他们是不是共产党,只问他抗日不抗日。并且,共产党哪里会自己说是共产党呢?所以要问也问不出来。”
(第二次审理)
检察官:“你们给张学良的电报,叫他出兵抗日,他没有中央的命令,怎能抗日?并且他离绥远很远,事实上也不能抗日,本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被告不能随意职责。”
李文杰(律师):“绥远和陕西是毗邻省份,检察官说距离甚远,实在太无地理知识。”
邹韬奋:“我们打电报请张学良抗日,起诉书说我们勾结张、杨兵变,我们发了同样的电报给国民政府,为什么不说我们勾结国民政府?共产党给我们写公开信,起诉书说我们勾结共产党,共产党也给蒋委员长和国民党发公开信,是不是蒋委员长国民党也勾结共产党?”
检察官:“因为你们给张学良的电报引起西安事变,给国民当政府的电报并没有引起兵变。”
史良:“比如一爿刀店,买了刀的人也许去切菜,也许去杀人,检察官的意见,是不是买了刀的杀了人要刀店负责?”
沙千里:“给张学良通电,因为张是东北人,应该去打日本收复失地。至于西安事变是否因为通电而引起,应该去问张学良。”
章乃器:“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职责是应当的,但我们更希望能代表中华民族的人格,否则给他做一个中国人,也丢尽了我们老百姓的脸。”
检察官:“这是恶意侮辱检察官,你叫什么?你叫什么?记入笔录,我要检举,我要起诉!”
......
[国内异议人士被捕受审,罪名之一常常是“与境外敌对组织联系”,或者“受境外敌对组织利用”之类。这里有一篇共产党自己宣传的内容,统战部网站上把一些共产党不喜欢的话(我看不出来共产党有什么理由不喜欢!)给删除了,我找了资料,补齐了。看,只要换上几个词,不正好是国内政治异议人士可以对共产党的审判官、检察官来说吗?真是绝妙!-- 孙晓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