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特”没有理由把民运搞散掉

我出国前在刑警队搞宣传的时候,曾想过要做一项研究:第一线的刑警与特情(线民)之间往往有矛盾,这个矛盾是--刑警希望尽快收网破案,特情则希望查而不破。这里的矛盾很好理解,作为刑警,破案越快越多则立功受奖的机会也越快越多,而对于特情来说,这些人能够起作用的地方往往很局限,他们的特情身份往往也是临时的,破案了,意味着他们特情的身份结束了,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从刑警那里得到的好处也结束了。

我当时还有过一种猜想,那些被刑警抓住把柄带罪立功的特情,应该希望尽快破案得到解脱吧?刑警第一线的人告诉我:不尽然!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带罪立功的特情,如果确实在帮助刑警破案方面立了功,多数情况下功不抵过,这些特情对刑警来说也没有长期价值,因此他们还是会受到处罚,当然处罚会从轻。由于这样的原因,就是那些带罪立功的特情,他们也是倾向于查而不破,而不是尽快破案。

我想要做的这项研究后来没有获得刑警队领导批准,原因是可能“泄密”。不过,根据我这方面的经验,我不相信海外民运中的“共特”会主动去把民运搞散掉。

混在海外民运中的“共特”应该是那些业余的人,应该和刑警的“特情”类似,他们渗透民运的目的应该是帮助国内的安全机关掌握并了解情况,这样的话,他们就不应该会主动卷入纠纷,相反,他们应该扮演和事老的角色才对,只有这样他们才方便掌握并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他们的观点一般应该比较灵活,不会死板或坚持己见,他们会努力把自己的关系面拓展得越宽越好,哪里最热门,哪里最活跃,哪里出现新组织,他们就往哪里钻,应该是这些人的特点。

除此之外,民运越热闹,越活跃,越有动作,那些中共的特情也就越有内容可以汇报,国内安全部门就越需要他们,他们能够得到的好处也就较多。相反,民运如果冷清,组织瓦解,领导人出丑闻,等等,那些作为中共特情的人就跟着丧失了价值,也失去了得到好处的机会。另外,在海外来说,应该不存在国内刑警破案中的那些“带罪立功”的特情。

从上面这一点来看,中共在海外民运的特情中有些人往往会在民运中暗地里把事情挑大,但他们只能暗地里这么做,如果他们这样做被中国安全部门知道了,他们也就丧失了继续当特情的资格。他们暗地里把事情挑大,属于给自己“创造机会”,公开出面的人当然是别人,应该主要是民运组织的头头们。正义党在防止这样的特情在组织中起作用有一个绝招,谁的注意谁负责执行,这样一来,中共的特情在这方面就无计可施了。不过,正义党的这个绝招,是王炳章在泰国遇到了“爆炸中共使馆”的陷害之后才发明的。

以上看法,希望对民运了解“共特”的运作特点,防止“共特”破坏海外民运组织,以及认识到什么情况下只是因为观点不同而指责了无辜的人为“共特”,有所帮助。这样,有助于民运加强自身的组织发展建设,防止“共特”的渗透,有利于民运团结起来一致与中共专制集团作斗争。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知彼”要以事实和经验为基础,不能靠想象猜测。


author:李光哲 source:正义党 last updated:1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