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民主自由电台让我的民主梦越做越糊涂

本来,这篇文章是打算批评诸如自由亚洲电台、美国之音等关于东州流血事件倾向性报导的,在写作的时候我发现,这篇文章应该写给所有关心中国大陆人权、自由和民主的人。

东州流血事件刚发生的时候,批评者先入为主地批评中共警察开枪镇压和平示威人士。后来情况清楚了,示威人士并不和平,示威人士在遭到政府军警取缔之后向警察使用暴力在先,示威人士使用爆炸物围困和阻拦警察在先,警察开枪镇压在后。于是,批评者批评的焦点转为警察不必开枪镇压,开枪造成流血事件是因为中共政府不尊重人的生命,等等。

我认为,前面先入为主的批评报导是预设政治立场的倾向性报导,后面推了一步的批评报导还是没有脱离预设政治立场的倾向性报导,无论从人权的角度,还是从政治推理的角度来看,之前和之后的报导都缺乏公正。

我这大半年的时间,经常穿过恶气熏天、由美国之音和自由亚洲电台提供的、放满不加盖子的马桶的“加密代理服务器”访问中国民主正义党网站,我从这个网站学会了这样来思考发生在中国的事情:

假如中国的政府是一个民主政府,这个民主政府会怎样来对待和处理这个问题。

其实,美国之音和自由亚洲电台的总部都是在美国的,这些地方的编辑、记者、播音员很容易按照美国这个民主政府的标准来看问题,也就是说,假如中国的政府是一个美国这样的民主政府的话,这样一个民主政府会怎样来对待和处理同样的问题。如果这样来看问题,就不会出现美国政府使用类似的方法处理类似的问题就是对的,中共政府使用类似的方法处理类似的问题就是错的。

好多年之前,记得国内的报刊上刊登过一个新闻,新闻说在美国纽约的什么地方,有一个台湾到美国的工程师精神有点不正常,晚上在自家的院子里,拿着一个拖把棍练功,嘴里还喊叫着。邻居被吵醒后报警,警察抵达现场勒令这名工程师把拖把棍放下,这名工程师不听,举着拖把棍继续练功,结果警察开枪把工程师打死了。警察虽然被起诉使用暴力过当,但最后法院审理的结果是:警察有理由相信该台湾工程师会“中国功夫”,他手里的拖把棍可以致命,警察开枪是正当的。

可见,按照美国这样一个民主政府会怎样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使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处理的情况来看,我们就很容易知道假如中国政府今天是一个象美国一样的民主政府的话,这个民主政府的警察在遇到东州农民示威中使用暴力的时候作出什么样的反应是正当的了。

现在,我们公正地来看问题,东州发生了警察开枪造成了流血事件,警察开枪是不是正当呢?我认为是正当的,我不敢肯定所有的民主政府的警察都会这样做,但我敢肯定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总部所在地美国的警察一定会这样做,这个问题不应该变成民主政府的警察就可以做,独裁政府的警察就不可以做,我们说推广人权、自由和民主,总不能对独裁政府比对民主政府的标准还高吧?

东州流血事件,就事论事地看,我认为要追究责任的地方应该是:为什么被开枪击中的不是投掷爆炸物的暴力分子而是非暴力的抗议示威人士。这个问题还有复杂的地方,复杂的地方是当一个抗议示威活动作为一个集体的时候,其中对警察采用投掷爆炸物的暴力行为的时候,这样一个抗议示威的集体是不是能算“非暴力”集体?就算没有亲自投掷爆炸物的农民是坚持“非暴力”的话,他们为什么没有在出现暴力行为的时候去制止或者离开,而是在现场,并且很多人还在鼓旗呐喊、堵路,该怎么区别对待这个集体中的不同角色的人呢?

按照上面提出的看问题的方法,我想了解,在美国这样一个人权、自由和民主的国家里,持枪抢银行的一群匪徒,在银行门口望风的家伙算不算是持枪抢银行的团伙分子之一?我手头没有这方面的案例比较,我猜想,美国这个民主政府在对待抢截银行的匪徒方面鱼中国这个独裁政府应该没有多大区别。

我为什么希望把这个问题讨论清楚呢?这是因为,我这个人经常做一个梦,梦想中国民主化了,我成功地通过竞选当上了市长。中国民主了,我当上市长了,我的城市就没有人“维权”示威抗议了吗?我的城市就不会出现示威抗议的“维权”人士与我的警察对峙了吗?如果有人对我的警察投掷爆炸物,我该不该允许我的警察开枪呢?按照境外目前的报导倾向来看,似乎我即使实现了梦想之后,如果遇到“维权”示威抗议的人向我的警察投掷爆炸物的时候,我死活都不能允许我的警察开枪。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看来应该换一个梦了--换成到美国的什么地方去当一个市长--谁向我的警察舞拖把棍我就允许我的警察向他开枪,打死活该!

主张人权、自由、民主,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让我的民主梦--越做越糊涂了。


author: 唐佳 source: 正义党(四川) last updated:12/23/05